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计划;建立以“奖、助、贷、补、减、免”为主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制定学校各项资助奖励实施办法及规定;

2.负责组织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研、信息收集管理,负责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和档案;

3.负责组织开展各项奖助学金的评审、上报和发放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各类特殊困难补助、学院奖学金的评定和发放工作;

5.负责全校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的条件和材料的审查及贷款学生比例和金额的审定报批工作;

6.负责各类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统计上报和发放工作;

7.负责学生励志成才教育、诚信教育和宣传工作,建立学生信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