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制定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划与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负责开设心理健康课,举办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3.负责引导学生开展心理健康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指导大学生心理协会社团工作;

4.负责开展团体心理辅导、个体心理咨询,利用电话、网络等形式及时为学生提供心理帮助,为学生健康成长排忧解难;

5.负责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负责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调查研究,分析学生不同群体、不同阶段的心理特点与心理需求,撰写调研报告;

6.负责发现、评估、通报学生中的心理危机,对出现心理危机的学生实施危机干预;

7.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开展专兼职心理咨询人员的学术交流、业务督导与培训;

8.负责开展辅导员队伍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协助学院开展心理委员、宿舍心理联络员心理健康知识培训,指导学院心理辅导员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