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额度提升和利率调整的公告

时间:2023-09-15     来源:学生工作部     阅读0

尊敬的客户:

  依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3〕4号)有关规定,国家开发银行将对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高校助学贷款,下同)作出相应调整。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政策调整

  (一)贷款额度

  国家助学贷款的贷款额度上限调整为“本专科生(含预科生)每人每年16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20000元”。学生可根据自身实际需要,合理选择助学贷款额度。

  今年尚未申请贷款的学生,可直接在上述贷款额度内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今年已经提交贷款申请但尚未签订借款合同的学生,可通过“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者联系办理贷款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生源地助学贷款)、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高校助学贷款)修改贷款申请,调整贷款额度。今年已经签订借款合同的申贷学生,可通过学生在线系统申请远程提高助学贷款额度(以下简称“远程提额”)。

  (二)贷款利率

  国家助学贷款的利率调整为LPR减60BP。贷款利率调整无需学生申请。

  今年尚未签订借款合同的申贷学生,即日起办理助学贷款时直接按照LPR减60BP的贷款利率签订借款合同。对今年已经签订的借款合同,即日起助学贷款利率由借款合同约定的“LPR减30BP”直接调整为“LPR减60BP”。对存量(往年发放)的执行“LPR减30BP”利率的助学贷款,统一于借款合同约定的今年的重定价日(2023年12月21日)将利率调整为“LPR减60BP”。

  二、远程提额申请流程

  (一)提额范围

  今年签订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二)提额规则

  按照政策要求,可以申请提额的贷款金额上限为:本专科生(含预科生)贷款金额最高提额至16000元,研究生贷款金额最高提额至20000元。提额申请由国家开发银行承办分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按照提额后的借款金额发放贷款。具体进展可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查询合同状态。

  (三)办理流程

  如需申请提额,请于即日起至2023年10月22日(含)为止,登录“学生在线系统”进行借款金额提额申请和相关操作。如未在2023年10月22日(含)前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提交提额申请,则视同您了解上述政策及提额相关事项,并放弃本次提额申请。

  三、温馨提示

  国家开发银行不会以国家助学贷款提额申请为由,附加不合理条件、要求转账汇款或索取个人信息,如收到此类邮件、电话或短信,请勿轻信,以免蒙受损失。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行的信赖与支持!

  如您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致电国家开发银行服务热线95593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17:30。

 

国家开发银行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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